浅谈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监管一体化”

来源:江西宁安项目部 作者:葛启辉 发布时间:2016-03-14
  我公司作为一家长期从事高速公路施工建设的企业,参与了全国各地众多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参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基本都是传统的“项目管理”+“监理”模式,江西宁安项目部首次接触“监管一体化”这种管理模式,经历一年多的施工管理实践,已从进场初期的揣测、新奇、顾虑,到现在的认同、熟知、适应,作为一家施工单位项目部也逐渐体会到了这种新型管理模式的优越性,以下是江西宁安工程项目部结合本标段施工生产活动整理的几点浅显看法和体会:
  一、管理工作高效
  作为一种新型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模式,监管一体化创造性地解决了以往传统“项目管理”+“监理”模式中存在的多重管理、报检程序繁琐的问题,施工单位在“监管一体化”模式下,直接面对业主管理人员,摈弃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明确了工作流程,简化了报检程序,理顺了工作关系,将工程参加各方从传统的繁琐工作程序中解放出来,较大地提高了各方的管理工作效率,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同时,又能确保工程进度,顺应了当前社会倡导了“节源增效”的发展形势。
  二、职权责任明晰
  在“监管一体化”模式下,业主直接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有效避免了传统模式中的管理职权交叉,管理责任不清等问题,并对管理职责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让每一个人在各自的工作角色中都清楚地知道“做什么、怎么做”,真正做到每一项工作都能“有规可依、有矩可循”。
  三、内业资料简化
  监管一体化模式下要求施工单位设置独立于项目部质检部门,积极配合业主部门的管理工程师,独立开展工作,行使质检职能,直接对公司负责。质检资料创新地采用了自检、抽检一张表的新格式,及时根据现场检测验收数据,现有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填写自检部分的数据,并签字确认,在交由监管部管理工程师相应填写抽检部分的检测数据并签认,且重点强调质检资料的时效性,要求质检资料同工程实体进度同步,从而有效地避免的传统模式中经常存在的施工单位自检资料和监理等管理部门的抽检资料数据不一致,时间矛盾,签认不及时等弊病。同时自检、抽检一张表,节约了大量的纸张,符合当前提倡的“集约化发展”的要求。
  总之,从一个施工单位的角度来看,“监管一体化”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模式,积极顺应了当前中国社会的创新发展形式,它节约了各方施工资源,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工作效能,希望在下一步的高速公路施工建设中进一步推广、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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