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不抵过”之我见:是非曲直两厢然

来源:市政工程分公司 作者:刘林 发布时间:2018-11-02
  功不可没,过不能恕,历来是非曲直自有评判,居功自傲,目无法纪必严惩不贷。以史为镜,先贤在论语与资治通鉴中早就告知后人,功过是两个对立面,泾渭分明,赏罚有度,法家治国必依法典。管理企业也必须是非分明,过必罚,功必赏,所有意愿必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为实现那个终极目标凝心聚力,聚思成率。
  大多数人的思想里都是觉得功可以抵过,就像电视剧里有很多情节都说功过相抵的一样。但是马克思哲学主义告诉我们,功与过是一个对立统一的矛盾主体,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得,一方的存在是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谁也不能代替谁。如果功真的能代替过,那秦始皇统一了中国,修了长城,书同文,车同轨,全世界最早制定了规范制度,他为国家做了那么多贡献,可为什么所有的史书上都称他为暴君呢?那社会上一些的贪官,像许宗衡,他在贪污之前为深圳做了多大的贡献啊,修地铁,建公园,哪样不是在为人民服务,可为什么法院还要对他判刑呢?如果功过相抵,那是不是所有对社会有过贡献的官,都可以名正言顺的去贪污呢?
  如果功能抵消过,那是不是犯了过错都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呢?那我们活在这个社会还有安全感可言吗?到时侯大家心里都在想,反正功可补过,我虽犯了错误,但只要我找个时间再补功就没事了。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觉得很荒谬吗?只要是对社会有贡献的人,都可以随心所欲。这样的话法律也失去了它应有的效应,那这个世界岂不乱糟糟的了。但现实社会中并不是那么的动荡不堪,它是那么的有条有紊,很显然说明功过相抵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所以说功过不可以相抵,赏罚要分明。
  古往今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是做人的道理,也是做事的标准,杜绝功过相抵的心理,才能促使人们一如既往地做好工作,避免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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