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不抵过”之我见:功不抵过,过不掩功

来源:G2京沪项目部 作者:张瑞 发布时间:2018-11-06
  为善与不作恶,两者相比,哪个更容易博得社会的赞许?似乎是前者。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有“功过相抵”、“将功折罪”、“戴罪立功”的封建传统思想,时至今日,也有犯罪分子以“丰功伟绩”想要摆脱或者减免罪行的机会。我不免好奇,如果一个人的功劳足以令全天下人所敬仰,那他是不是像是有了一块免死金牌——非谋反叛逆皆可免于一死——想想真是可怕!
  长久以来,人们都有一个误区,如果一个人功大于过,那他就是有功之人,咋听之下还合乎情理,殊不知功与过本就是相对立的事物,不能进行比较更无法混为一谈。每每谈起隋炀帝,无不言其为暴君,荒淫无道,横征暴敛,篡夺皇位,逼死兄长,在历史上所有暴君之中,也能排在前列,但谁曾想过,这位暴君也做过一些不属于这个身份的事,南北一统、修建运河、开创科举、政治改革、保存古籍,拿出一样,都可称之为明君,但没人评价他功过相抵,难道是功不够?此时,我们会发现他没有我们一开始想象得那么昏庸,隋炀帝的功无法磨灭,过亦无法补救,他的功就是功、过就是过,无法相抵。诚然,对一个人来说,功过不能相抵并不是功不够亦或是过太高,百功不抵一过,一错不抵百功。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管何种身份,一错即可能悔恨终身,不论背景如何,都要以事实为依据。有很多官员落马之后沦为阶下囚,而其中也不乏有一些人曾经做出过值得称赞的政绩,但是在法律之下并没有酌情考虑,并没有让那点错误被明晃晃的功劳所遮盖,相反,这点错误还会成为他们一生最大的污点。
  古往今来,“多行不义必自毙”是一个公理,杜绝功过相抵的心理,才是现在社会更应该去追寻的主流。借用一下净空法师的一句话:虽然善恶不能互相抵消,但是善恶会相互影响,世间所谓的功过相抵,在因果法则里面是不成立的,作善就在自己心田里落下善种子,善因。一个人,不论功过如何,只要心中有善常驻,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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