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不抵过”之我见:功不能抵过
来源:西南工程分公司 作者:王琨
发布时间:2018-12-07
功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客观存在,所谓功可以补过,只是存在于一部分人心中的主观意识。毛泽东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功不盖过,过不掩功。”再大的功也掩盖不了过的存在。
对于一个单位或者每个员工来说,工作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当然可喜可贺,给予表彰奖励也是理所当然。但是,功是功过是过,对受表彰奖励的单位或者个人工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出现的差错,进行及时批评指正,甚至给予处罚,才能真正体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只有这样,受表彰奖励的单位或者个人才能在成绩面前不居功自傲,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在工作管理中不断自我完善,扬长避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而对于其它单位或者个人来说,在借鉴学习受表彰奖励单位或者个人工作管理经验的同时,也会对受到处罚单位或者个人的不足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完善管理,达到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效果。
工作中不存在“将功补过”,错了就是错了,无心的也好,有心的也好,违背了公司制度,违背了公司的发展方向,用所谓过去的功绩是无法为今天的错误买单的。公司发展靠理性,作为员工就应该今天事今天做,做好每一-件事, 做对每一件事。周总理说过:“ 要让我写自己的历史,我就写我的错误。”勇于面对自己的缺失是一-种大智慧, 只有在不断的自我批评中我们才能日渐完善自己,突破自己,成长为更好地自己。错了,我们就积极寻求补救错失,我们即时止损远离误区,但我们不能以功抵过。对了,我们就及时总结好的方法,我们通过更深层的自我批评再次提升自己,但我们不能居功自傲。
功是功,过是过,功过不能相抵。有功必赏、有过必罚,才能建立起企业威信,迎来更好的发展。
对于一个单位或者每个员工来说,工作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当然可喜可贺,给予表彰奖励也是理所当然。但是,功是功过是过,对受表彰奖励的单位或者个人工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出现的差错,进行及时批评指正,甚至给予处罚,才能真正体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只有这样,受表彰奖励的单位或者个人才能在成绩面前不居功自傲,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在工作管理中不断自我完善,扬长避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而对于其它单位或者个人来说,在借鉴学习受表彰奖励单位或者个人工作管理经验的同时,也会对受到处罚单位或者个人的不足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完善管理,达到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效果。
工作中不存在“将功补过”,错了就是错了,无心的也好,有心的也好,违背了公司制度,违背了公司的发展方向,用所谓过去的功绩是无法为今天的错误买单的。公司发展靠理性,作为员工就应该今天事今天做,做好每一-件事, 做对每一件事。周总理说过:“ 要让我写自己的历史,我就写我的错误。”勇于面对自己的缺失是一-种大智慧, 只有在不断的自我批评中我们才能日渐完善自己,突破自己,成长为更好地自己。错了,我们就积极寻求补救错失,我们即时止损远离误区,但我们不能以功抵过。对了,我们就及时总结好的方法,我们通过更深层的自我批评再次提升自己,但我们不能居功自傲。
功是功,过是过,功过不能相抵。有功必赏、有过必罚,才能建立起企业威信,迎来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