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所有公路检疫站点明天前撤销

来源:淄博交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2-24
  按照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恢复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交通联防组发出通知,对辖区内所有高速公路、主线、服务区、出入口、收费站和国省道干线公路上设置的检疫站点一律于2月24日零时前全部撤销。
  通知要求,开启全部高速公路收费站。因疫情防控封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必须全部开通。有条件的设置应急车辆专用通道,流量高峰时段收费站所有通道全部开启,全力保障应急运输车辆优先通行、24 小时无障碍通行。要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交通态势监测,对交通缓行和排队拥堵情况及早发现、提前干预、未堵先疏。
  通知指出,严格按照分区分级精准管控的原则,聚焦“消除公路梗阻,打通物流通道,畅通运输链条”的工作目标,分类施策,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做到“五个坚决”,即:坚决消除高速公路梗阻,坚决打通受阻国省干线,坚决恢复中断农村公路,坚决取消不合理劝返措施,坚决保障客货运输畅通,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为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创造畅通、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知明确,迅速恢复农村道路通行。对挖断和硬隔离的农村公路,全部修复和拆除,确保路网运行畅通。疫情中高风险县(市、区)农村入口可以根据党委政府要求设置检疫站,但必须立即纠正简单“封路”“封村”等错误做法,取消不合理限制人员进出措施,确保人员、农产品进出畅通。
  通知强调,全面取消不合理劝返措施。2 月24 日零时前,各地要及时纠正不合理劝返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劝返本省或非重点疫区车辆。对车籍地为湖北但长期异地行驶,未途经疫情重点区域的车辆,除对车上人员防疫测温等必要查验外,不得擅自设限、劝返。对短期内向重点疫情地区运送物资的企业和司乘人员,可以相对固定,采取“单人单间、不与外人接触、不相互接触”的方式,实行封闭式管理、封闭式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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