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奖励政策!
来源:鲁中网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2-24
2月23日从省财政厅获悉,山东制定出台企业和项目开复工、经营达产、资金保障及交通运输保障等四项财政奖励政策,用“真金白银”为复工复产增强信心。
对企业和项目开复工实施奖励
对企业经营达产实施奖励
对企业和项目资金保障实施奖励
对交通运输保障实施奖励
奖励资金由各市统筹用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项目建设复工达产相关支出,政策暂定执行到2020年3月31日。为引导各地加快复工达产进度,对2月底复工达产的加大奖励力度,相关奖励标准上浮20%,资金于4月份一次性兑现。
另外,安置外地返岗职工隔离所支付的酒店、公寓等租赁费用,由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所在市财政和省财政各承担30%、20%、20%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