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一企业责任人王某某未依法履行防控责任,8月7日被武汉经开区警方拘留。警情通报如下:
截至8月8日,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排查出中建三局武汉沌口项目工地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2719人,已经全部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中建三局武汉沌口项目工地宿舍440间,常驻工地施工人员1800余人。项目工地出现首例感染者后,由于工地居住人员密集、食宿集中和通风较差,从而形成了局部聚集性感染。
在调查中,该工地工程分包商王某某未如实报告曾在工地工作的人员名单,致使一名7月30日驾车离开武汉的工地施工人员,未接受流行病学调查。8月4日,该施工人员在外地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已在当地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王某某作为责任人,不如实提供信息,未依法履行防控责任,妨碍流行病学调查。目前,王某某被警方依法拘留。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我们在吸取教训的同时,更要深入做好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
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进一步健全施工工地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出入测温登记、佩戴口罩、查验行程卡、健康码等制度,严格执行亮码通行制度,建立日排查台账,坚持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确保及时全面掌握每一个施工现场人员的来源和去向。
工地作业区域、生活区域等公共部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做好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确保施工工地环境卫生安全。
加大对施工工地人员公共卫生防疫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其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深入一线,分析问题、解决难题。加强与应急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对接联动,加强施工工地疫情和质量安全形势研判,积极主动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防疫人人有责!
“遵守防控要求,配合防控措施”,
这是公民的责任。
这样,我们就能守住疫情防控的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