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前热身
来源:工程管理部 作者:车新俊
发布时间:2022-05-26
今年6月是第21个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近日,经山东省市政协会推荐,公司总部及各单位经理、生产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安全月主题培训视频会议,提前预热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培训由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刘国彬主讲,从施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体及主体责任的认知误区;新安法、十五条措施、刑法等法律法规对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有何规定;案例分析违法违规可能的追责、后果及带来的挑战;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第一责任人如何应对工程安全和履职尽责的挑战;施工企业如何构建从“知道”到“做到”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解答了“新安法下,如何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这一问题,将履职安全与生命安全共同列入安全管理的范畴。
近年来,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们应该认识到,“第一责任人”不仅指管理人员。《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7号)》中明确:从业人员对所在工作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承担直接责任,有上岗前安全确认、排查整改岗位安全隐患、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急处理措施等职责。即我们每个人应对自己岗位的安全负责,是所在岗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公司各单位以此次培训为引导,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好安全月活动。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当好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