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强力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来源: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12-13
  截至2016年5月30日,东营市县乡公路隐患治理任务提前一年半全部完成。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2016年计划治理村道隐患路段1600公里,并列入全市2016年度民生实事之一。
  截止目前,已完成隐患治理里程1727公里,完成投资8038万元,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各级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东营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交通、公安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区长和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也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东营市政府专门召开调度会议,市长赵豪志、副市长李俊峰亲自作了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在全市迅速掀起工程建设热潮。同时,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多次召开现场调度会议,研究有效措施,集中力量推进工程实施。
  二是加强督导考核,层层传递压力。省交通运输厅派出督导组,到东营进行了为期2个半月的蹲点常驻督导;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对每个县区安排2名督导员,坚持现场督导,形成了全市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建立通报制度,对各县区工程实施情况实行周汇报、月通报,依据进度情况,建立完善现场督促和当面约谈制度,促使县区加快工程进度。完善考核机制。市、县两级政府均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列入年度综合考核。东营市交通运输局也将其列入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的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第二年的建设项目和资金奖励挂钩,多干多补、先干先补,提高了县区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积极想方设法,落实保障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4481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安保资金3361万元、省级奖励资金7800万元、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补助资金3320万元。落实市级补助资金,东营市政府明确了市财政按照省补助1:1的比例落实补助资金。市财政共列支2728万元,作为全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各县区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共落实配套资金14598.6万元,并充分利用上级投融资政策,通过贷款筹集建设资金中的不足部分,为工程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是加强工程监管,提升质量水平。组织各县区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安保设施进行逐线路调查,建立基础台帐和电子数据库,研究编制隐患治理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严格质量标准,制定了东营市平原地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标准,按要求足额配置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对在建项目,要求安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进行交(竣)工验收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加强施工管理,对重点隐患路段进行挂牌督办,实行隐患治理公开,全面公示整治目标、施工时间、完成时限,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施工技术规范、招标投标制度,进一步强化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廉政监管。加强日常养护,落实市级养护补助资金3800万元,将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结合,采取市场化养护、分段承包养护、季节集中养护、专业养护和与城乡环卫一体化相结合等多种作业模式,有效提高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避免形成新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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